

处置能力缺口大,随意储运倾倒时有可能造成环境风险,一些地方简单烧埋了之……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进,我国污水处理率已超过90%,但由于行业内长期“重水轻泥”,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面临诸多难题。
近日调研了解到,缺少完善的处置体系、工业污水污泥处置成本高,让污泥处置成为不少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业内人士及专家建议,可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加大政策、资金、科技等扶持,构建污泥科学有效的处理和监管体系,让污泥从污染源回归资源。
“重水轻泥”让污水治理打折扣
当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量不断提高,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其危险主要分为两类:城乡生活污水污泥毒性、腐蚀性等不大,一般为普通固体废物;工业污水污泥由于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往往被列为危险废物。
生活污水经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相当一部分污染物浓缩到污泥当中。这些污泥含有磷、氮以及少量重金属、病原生物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本刊记者在重庆、江西、海南、浙江等地采访了解到,越来越多投运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产生了大量污泥,带来处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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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已成为当前 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及地方层面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推动着村镇污水领域市场加速释放。
在强大的治理需求面前,农村污水治理市场或将是一片蓝海。
2018年9月,住建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首次从 层面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已经发布的,要根据新的要求进行修订。
《通知》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以及各类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并要求各地方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给地方制定标准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此《通知》的发出,开启了我国农村污水排放标准体系建立的新篇章。各省开始加速出台农村污水排放相关政策,2020年,也将有几项农水标准开始施行。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以下简称《标准》)于2019年12月17日公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严格按照 要求,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污水量少、排放分散、水质水量波动大的特点,参考北京、天津、江西等9个省(市)编制标准的经验,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确定了控制指标、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实施监督等规定。








